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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办发电〔2012〕88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等处于繁忙时期,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坚决把住今年岁末的安全平稳,努力实现明年年初的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各级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推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平稳有序;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各级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铁路运输、道路客运、民用航空、水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力度,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计划与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车站、码头、机场检查监控,防止各类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入船、登机。

  (二)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针对节日期间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要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三)切实抓好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整顿。要继续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防突击生产。要继续整治露天矿山与周边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一面墙”无台阶及高陡边坡开采和地下矿山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非机械通风系统、使用淘汰提升设备、水患严重无有效防范措施、地表塌陷区及老采空区未采取监控措施以及尾矿库危库、险库、无证非法排尾、擅自加高扩容、坝体超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等重特大事故隐患,凡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要继续推进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完善监控措施,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严防翻车倾覆、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要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带病组织生产,严厉打击“三超一改一违”(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改变工房用途,违规使用氯酸钾)违法违规生产。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遇有暴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要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六)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改进工作作风,共同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平稳有序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节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煤矿、交通运输、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全省各级安全监管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厂矿企业,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分片包干,巡回检查,加大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二)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切实加强全社会安全教育。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提高部门、单位、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从事安全生产、依法保护人身安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突出抓好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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