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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12年度上门联合年检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2年年度检查的通知》(云民民〔2013〕8号)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做好2012年度检查工作,省民政厅与省科技厅将开展上门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门联合年检时间及地点

  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省科技厅6楼会议室。

  二、需提交的年检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团(科民非)公章,经省科技厅初审同意的《2012年年度检查工作报告书》原件2份(同时须提交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

  (四)主办、协办、参加国际活动,接受境外捐赠的专项总结报告1份;

  (五)已享受和拟申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资格的公益性社团的上年度公益性捐赠支出公告材料;

  (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上门年检的各社会组织有关负责人需携带本单位公章(届时在审核过程中如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的,需当场出具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参检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如因不可抗力,届时无法参加上门联合年检的,必须提前请假,并于2013年5月28日之前向省科技厅、省民政厅提交材料进行年检。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约谈或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辉  63136053,63140330(传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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